欢迎光临郑州欧迪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5249707722
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

资源再利用带来的问题(一)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5-09-15 10:30

除了第一篇文章中所说的问题,还有下面这些问题。让我们不得不在利用这些废弃物等垃圾的同时去考虑我们的环境因素。

第三就是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二次污染问题突出

从总体上看,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企业规模较小,不足50人的小型企业占相当大一部分。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低,大量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土法上马,以手工为主,小作坊或家庭作坊式生产,一些企业用的打包、压块、剪切设备是20世纪60~70年代水平。一些地方的企业利用废轮胎炼油设备炼油;一些地方的农民通过焚烧回收火烧线中的铜;一些从事报废车辆回收、加工、拆解企业,设备简陋、技术落后;一些农民靠一把锤子和一池硫酸就从废旧电子产品中获取贵重金属。所有这些,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还给废橡胶炼油设备再生资源产业留下了不好的名声。再生资源产业的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迫在眉睫。

另外我国缺乏优惠政策,增值税抵扣依据设置不合理

我国没有废旧物资再生利用的优惠政策,导致利废企业经营困难。由于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企业不享受优惠政策,只能从经营单位取得的销售发票按面额10%抵扣进项税。现行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购进废旧物资的抵扣税率为10%。计算发现,利废企业即使没有任何增值也要缴纳4.53%的税款。也就是说,由于没有优惠政策,利废企业要多付增值税,从而成为企业经营的一种负担。同时,在再生资源产业的增值税废塑料炼油设备设置上也存在不合理的问题。由于从城乡居民手中收购废物不可能有税务发票,回收经营企业为降低成本,将企业或个体户销售的废旧物资变通为自行向居民或非生产经营单位收购,违反规定开具收购凭证入账,即做假帐。回收经营企业与利废企业联合避税问题时有发生。此外,少数企业缺乏诚信,并成为效仿的“对象”;一些回收经营单位通过做假账或账面上不反映加工生产过程,将进行深加工后的产品冒充废旧物资免交增值税,还增加了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成本。